?筆者獲悉,日前,我縣印發《2018年度補充耕地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我縣今年內將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驗收42910畝,實現新增耕地700畝,及實施縣級土地開發項目,實現新增耕地400畝,同時還要完成舊村復墾項目驗收300畝,實現新增耕地300畝。 ?據悉,根據土地“占補平衡”原則,各地建設用地如需占用耕地,占一畝耕地必須事前補充一畝耕地,以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至今年初,全縣共完成年度新增耕地1641.47畝,做到連續15年實現占補平衡,累計新增耕地1.5萬多畝。 ?根據《方案》的部署,在42910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實施中,國土部門16000畝、水利部門13410畝、農發部門13500畝。在縣級土地開發實施與管理中,相關項目鄉鎮要在7月30日前完成項目實施,8月31日前完成耕地質量等級評價及驗收;在舊村復墾項目實施中,相關項目鄉鎮除了確保在8月31日前完成往年項目驗收,需在9月30日前完成今年度項目選址、拆遷補償協議簽訂、項目設計批復等前期工作,并在11月15日前動工實施,待項目竣工后由鄉鎮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耕地質量等級評價,委托測繪單位做好竣工測繪。 ?此外,《方案》強調將由縣效能辦牽頭,縣國土局、財政局、農業局、審計局組成聯合督查組,根據進度要求,對每個立項實施的項目實行按季度督查,督促進度落后的鄉鎮(街道)限期整改,并把補充耕地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列入年終績效考評的內容。作為項目業主的各鄉鎮(街道)應對項目負總責,要根據工作推動實施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項目加溫推進會,形成常態工作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