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凡地方州、縣官署門前都有一個“戒石銘”,仙游縣城也不例外。仙游現存的“戒石銘”正面銘文:“公生明”,背面銘文:“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戒石銘究竟是誰制定的?原來是五代十國時期,后蜀皇帝孟昶為整飭吏治,于廣政四年(941年)親自撰寫的《頒令箴》,里面共有二十四句:“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長,撫養惠綏。政存三異,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無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軍國是資。朕之爵賞,固不逾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备乓源苏]諭地方官要愛護百姓,不做貪官污吏。 宋滅蜀后,宋太宗鑒于前后蜀政治腐敗、不戰而敗的歷史教訓,遂將《頒令箴》精華部分提煉出來,濃縮為四句16字,即:“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并冠以“戒石銘”之稱,于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頒示天下。到了南宋紹興二年(1132年),宋高宗又把詩人黃庭堅書寫的《戒石銘》頒于各府州縣,并命令刻石立于大堂前,從此衍為風氣。 仙游縣城隍廟門前就豎立了一個“戒石銘”,立碑年代不詳,據推測大約也是兩宋時期仙邑城隍廟建成后的產物。 圖為仙邑城隍廟戒石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