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鯉城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依法對鯉城街道某小吃店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店的倉庫內發現13瓶醬香醬油已過期,當即予以查扣,并立案查處。 據執法人員介紹,2018年10月15日,他們依法對該小吃店進行食品衛生日常巡查,發現該店倉庫內貯存部分過期食品,執法人員依法開具了處罰決定書,對該店給予警告處罰,并責令該店及時清理倉庫貯存食品。 當日,執法人員再次依法檢查,發現該店倉庫內仍然貯存有13瓶超過保質期的醬香醬油。經查這些醬油是推銷員贈送給該店的,一直貯存在倉庫內。 執法人員認為,在小吃店的倉庫內貯存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且在執法人員開具警告處罰決定書后,仍在倉庫內發現貯存有過期的食品,屬拒不改正情形,遂責令林某改正該違法行為,對其未及時清理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1萬元。對林某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行為給予警告。對暫扣的13瓶醬香醬油予以解除扣押,并責令林某當場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