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縣出臺了《仙游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細則》,就保障對象、養老保障金發放、申報流程及部門職責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切實維護好被征地農民合法的養老保障權益。 《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自2007年4月28日原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之日起,經政府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被征耕地比例大于70%且剩余人均耕地面積低于0.15畝,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戶籍、年齡在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以征地時間的當月為準)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 在養老保障金發放上,該縣規定:縣居民保險中心自收到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申報材料齊全的次月起,按月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60周歲以上人員發放養老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