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近日,仙游法院立案執行一起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案件,申請執行人最終順利拿到了執行款。 今年5月份,某工作室與葉某因廣告合同產生糾紛,經仙游法院特邀調解員陳海峰主持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次月,雙方當事人向仙游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經法院審查,裁定確認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有效,當事人應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自覺履行義務。 但之后,因葉某未按協議約定履行全部義務,某工作室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人員立即通過電話聯系被執行人葉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葉某當即表示愿意還款。同日,某工作室在收到葉某尚欠的剩余款項后出具結案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