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餐飲浪費現象,觸目驚心、令人痛心!強調要加強立法,強化監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在全社會引起廣泛共鳴,各地各部門紛紛行動起來,采取各種措施治理餐飲浪費。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以剛性的制度約束、嚴格的制度執行、強有力的監督檢查、嚴厲的懲戒機制,切實遏制公款消費中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現象。各地區各部門采取出臺相關文件、開展“光盤行動”等措施,大力整治浪費之風,“舌尖上的浪費”現象有所改觀。同時,一些地方餐飲浪費現象仍然存在。 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實現厲行節約的目標,是社會的普遍共識。但有觀點擔心,運用法治方式規范“私人飯碗”是否有越界之嫌。這是一種誤讀。深入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工作,不能只是簡單地在道德層面呼吁,必須堅持法治方式和道德教化相結合,通過法德共治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兩者都具有規范社會行為、調節社會關系、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國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對于制止餐飲浪費來說,必須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這個道德領域較為突出問題。通過加強立法、強化監管的方式,除了能夠依法對具體行為予以規范外,更為重要的是發揮法治引導社會預期的作用,表明國家和社會對于浪費行為負面評價的態度,有利于以一種更為明確和穩定的方式教育和引導社會公眾,為全社會確立餐飲消費、日常食物消費的基本行為準則。 法治規范餐飲浪費于法有據。我國憲法中明確規定:“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農業法等相關法律對珍惜和節約糧食作了原則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也體現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憲法精神。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民法典在總則編第一章中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除法律規定外,還有一些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黨內法規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移風易俗、倡導文明生活方式等也作了規定。 法治要規范的不只是個人餐飲浪費。從消費領域來看,除了個人消費,還有公務消費、商務消費等。從過程來看,消費環節的餐飲浪費比較大,也更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但食品的生產、加工、運輸等環節也都可能產生各類浪費。比如,糧食在包裝、裝卸以及運輸過程中遭受雨水、撒漏、污染和野蠻裝卸等產生損失時有發生。因此,必須通過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減少和杜絕糧食收儲過程中和食品加工、運輸、銷售等環節中的浪費現象,以法治方式進行綜合治理,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和各相關環節中的糧食、食物、食品浪費行為。 此外,制止餐飲浪費還需要在教育領域用好用足法治和道德手段。比如,在有關家庭教育立法中,明確規定有關反對餐飲浪費的內容;在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時,把勞動教育與勤儉節約教育進一步結合起來,等等。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餐飲浪費是道德問題,也是法治問題,反對浪費需要法德共治。一方面要在全社會開展廣泛深入的各類宣傳教育,批評譴責各類浪費糧食的行為;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有針對性的約束措施和引導措施,適時提高有關立法的層級、擴大適用范圍,建立系統性治理機制,通過法治與德治的協同配合,在全社會形成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共同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