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縣城某小區安全檢查時,發現保安黃某、劉某、林某著仿制警用制服,當場責令整改,做出處罰并依法收繳警服。 據悉,根據前期巡查發現,我縣部分人員存在亂穿警服現象。為此,縣公安局從9月25日至年底,集中開展打擊整治非法制售警服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中,我縣警方突出重點部位、重點環節。深入保安服務、小區門衛、停車收費等場所,全面查糾保安員著裝不規范或保安從業單位非法使用警服等現象;深入開展寄遞、物流企業進行巡查,發現違規收寄、運送非法制售警服的,逐一倒查相關企業及人員責任;會同網信部門對本地互聯網交易網站、供求信息發布網站等進行集中排查,清理非法銷售警服信息,依法約談處罰違規商家和平臺;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排查制衣企業,重點檢查是否由違規生產警服等現象,緊盯非法制售警服線索,緊抓運輸網絡、銷售網絡等重要環節。 截至目前,已當場查處穿著、佩帶仿制警用制式服裝、標志8起。 ◎鏈接 《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戴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沒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處1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或者個人處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