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榜頭派出所啟動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快速辦理了一起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案件。該案從案發到查結僅歷時兩個小時,是全市第一起運用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辦結的案件(如圖)。 1月21日上午10點,榜頭派出所民警在該鎮上乾社區某酒店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該酒店前臺工作人員陳某未按照規定對住宿旅客進行信息登記。11點,辦案民警確定該案件符合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條件,遂啟動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程序,口頭傳喚陳某至縣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二中心。 在民警指導下,陳某按模板同時自行書寫材料,民警使用執法記錄儀當場詢問,利用音視頻口頭履行告知程序,并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6條第1款,對前臺工作人員陳某罰款300元,兩小時之內迅速辦理該起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快速辦理,通過簡化取證方式和審核審批手續等措施,實現案件快辦快裁。但對于特殊人員、涉及黃賭毒的重大敏感案件、涉外涉恐案件以及較重處罰等,規定不適用快辦。 據悉,縣公安局在全市率先構建行政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不斷完善行政案件快速辦理的具體辦案流程。在縣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二中心設計“快速辦理室”,這是全市唯一專門用于快辦案件的功能室,該功能室內設有電子自書臺、自行書寫臺以及快辦審核工作臺,指引清晰,流程簡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