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貨倉本是用來裝載貨物,如果載了人,不僅違法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負責任。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過視頻巡查,查處了我縣一輛輕型欄板貨車后斗貨倉載人的違法行為(如圖),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 據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在視頻巡查時發現,在縣道232蓋園線6公里500米處,賴店鎮賴園線龍興村路段一輛輕型欄板貨車,后斗貨倉里蹲著5個人,雙手拉著貨廂欄板,隨著貨車的行進,后斗里的人不停地搖晃著,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隨即將該警情通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接到指令后,賴店派出所民警立即調取監控跟蹤,最終確認該貨車位置,并上門進行查處。經查,該貨車核載2人,實際搭載了7人(包括后斗貨倉里的),硬是將貨車變成了客車。 在民警的耐心勸說及法律宣教下,該貨車駕駛人傅某于當天下午4點主動到賴店派出所投案自首。鑒于其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接受處罰等情節,民警對傅某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行政處罰,并進行了口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