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間,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榜頭中隊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醉駕夜查行動。男子蔡某時隔一年多,再次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當天18時50分許,一輛號牌為06G***的電動兩輪摩托車從榜頭鎮上乾社區一路段經過。駕駛員看到交警后,試圖掉頭逃跑,執勤交警見狀立即上前將該車輛攔截,并將駕駛員控制住,發現駕駛員身上有很濃的酒氣。檢查中,交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男子找各種借口搪塞,拒絕配合,并表現出強烈的抵觸情緒。再三追問下,男子才承認之前因醉駕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事實。經酒精呼氣測試儀測試,及血樣抽檢測試,該男子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2019年11月17月凌晨2時45分許,蔡某因醉酒駕駛被榜頭交警中隊查獲并送往縣看守所刑拘7日,處罰金300元。C1駕駛證被吊銷且5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近日,蔡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已被榜頭交警中隊民警送往莆田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7日、處罰金400元。因涉嫌醉駕,他終將為自己二次酒駕的行為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