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進士慶云聞,降世紅霞罩屋蔭。滿腹經(jīng)綸匡社稷,一心廉政護黎民。 修堤筑壩興農(nóng)業(yè),除惡懲貪斷案砷。正大光明魔鬼怕,義烏百姓頌君恩。 注,黃慶云,仙游縣園莊鎮(zhèn)霞山村人(霞樓村),清世宗雍正八年(1730年),聯(lián)捷登進士第;官任浙江省金華府批首,義烏縣令,刑部主政等職。他為官清正廉潔,體察民情,傾聽民聲,興修水利,造福于民。不徇私情,斷案如神,政績卓然,譽滿義烏。離任時兩袖清風(fēng),當(dāng)街賣掉開道的鳴鑼作盤錢,才得以還鄉(xiāng)。黃知縣拒賄斬惡僧而名揚義烏;卻禍起蕭墻,原來惡僧與太監(jiān)總管是遠門親戚。太監(jiān)對黃三番五次蓄意刁難,逼于無奈,決定離任,返回故梓。義烏人民把黃慶云經(jīng)過的街道命名為“慶云街”、“慶云路”、街道上建“慶云門”。 至今,在浙江義烏還存在“慶云村”、“慶云街”、“慶云路”、連火車站也命名“慶云站”。可見一代廉吏黃慶云的功績在義烏千秋不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