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 “兩個孩子學習怎么樣?現在家庭收入和開支主要有哪些……”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聽證會后,向兩名未成年人余小希(化名)、余小望(化名)家長了解情況。 ●調查核實讓真相浮于水面 1月28日,縣檢察院就一精準扶貧對象申請民事訴訟監督系列案召開公開聽證會。這幾起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線索來源于一名熱心的網格員。 據了解,我縣某銀行與余某等人因金融借款合同引發系列糾紛,因余某欠信用卡透支款5萬元及利息、貸款5萬元及利息罰息、為他人兩筆貸款10萬元及利息罰息提供擔保,后余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負全責無賠償),法院判決余某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余某的遺產范圍內對上述債務承擔償還責任。其中,有兩名未成年子女余小希、余小望。希望能靠檢察機關的力量解決問題。 ●“父債”要不要“子還”? 縣檢察院立案受理后,立即派出檢察官前往調查核實。經查,從2016年起,余某家庭被列為精準扶貧對象;2017年,由政府扶貧資金補助建房一層;2019年,兩名未成年子女余小希、余小望被列為低保對象。此外,檢察官還調閱了這四起案件執行卷宗的查詢情況,結果顯示被執行人沒有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 種種證據指向同一種結果,那就是余某死亡時并沒有留下遺產。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從法律層面看,根據《民法典》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 也就是說,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如果繼承人沒有書面放棄繼承,父債是需要子還。余小希、余小望還只是孩子,他們的母親余某法律知識匱乏,不知道也不懂得書面放棄繼承,導致余小希、余小望從幼年時期還要背負與其無關的債務。 ●脫貧攻堅下的法治幫扶 因余小希、余小望被列為精準扶貧對象和低保對象,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縣檢察院向縣法律援助中心發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書》。 去年10月20日,在與某銀行事前溝通后,縣檢察院就該系列案召開了聽證會,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參會,還邀請了婦聯、團委等有關職能部門代表以及精準扶貧鎮掛鉤干部、村干部進行旁聽。 最后,在主持人、承辦檢察官、聽證員共同調解下,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被申請人在聽證會上了解到兩名未成年人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后,不再要求兩名未成年人對上述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近日,該銀行向法院申請撤回對兩名未成年人余小希、余小望的強制執行。今后,他們的成長之路,不會因這些債務,受到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