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駕駛分值被記夠12分的駕駛員在街頭“以身說法”,開展交通文明勸導教育活動(如圖)。 據悉,“滿分”駕駛人是指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夠12分或者一次性記夠12分的人員,需要重新參加駕駛員科目一考試的人員。為了形成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氛圍,交警部門組織他們走上街頭,在體驗交通管理重要性的同時,也對其他交通參與者起到了安全出行的警示示范作用。 記者看到,“滿分”駕駛員統一佩戴志愿者綬帶,在執勤民警帶領下,兩人一組,分別在城區各個重要交通路口執勤,主要對行人闖紅燈、非機動車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越線停車等不文明行為進行重點勸阻和管理,引導行人和機動車各行其道,并及時提醒和糾正行人不走斑馬線的不文明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