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縣城市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在龍華鎮(zhèn)聯合開展燃氣安全專項行動時,在民房現場取締非法存放點一處,共查扣15公斤液化氣實瓶37瓶(如圖)。目前,違法行為人因涉嫌非法經營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據了解,6月13日湖北十堰市燃氣爆炸事故之后,縣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視,立即研究部署燃氣專項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各燃氣企業(yè)立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同時,該局積極聯合應急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等職能部門,以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面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和開展打擊“黑氣”執(zhí)法行動。 6月14日以來,該局先后在鯉南、楓亭、度尾、龍華、蓋尾、園莊、大濟等6個鄉(xiāng)鎮(zhèn)聯合有關部門及屬地政府持續(xù)開展燃氣安全專項執(zhí)法行動,對燃氣生產經營企業(yè)、用氣單位、餐飲等場所進行排查,發(fā)放燃氣安全宣傳單500余份,取締“黑氣”、非法存放點3處,共查扣液化氣實瓶134瓶,行政拘留1人。 縣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局將不斷加強與鄉(xiāng)鎮(zhèn)及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督促企業(yè)加強入戶排查,同時大力宣傳“打非治違”及用氣安全常識;與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聯合執(zhí)法,形成長效機制,常態(tài)化打擊各類違法違規(guī)經營燃氣行為,消除燃氣安全隱患,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fā)生。 另外,城管人員提醒,根據莆田市燃氣聯席辦關于印發(fā)《莆田市燃氣行業(y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凡屬舉報范圍內的案件,經認定符合獎勵條件的一次性予以獎勵3000元。 ◎警示 非法運輸29瓶罐裝液化氣 交警排除“移動炸彈” 今報訊(今報記者 楊莉娜 通訊員 蔡智力)6月17日上午,榜頭交警中隊在轄區(qū)內開展交通安全整治過程中,查獲了一起用正三輪摩托車運送液化氣罐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經了解,駕駛員陳某系榜頭鎮(zhèn)人,在既沒有駕駛證,也沒有危險品運輸資格證的情況下,用正三輪摩托車運送家用液化氣29罐,沒想到在木蘭大道被交警查到。經審查,駕駛人陳某曾于2月24日因無證駕駛正三輪摩托車,被縣公安局榜頭交警中隊查獲并處罰款。 目前,29罐液化氣已移交至相關部門,違法人陳某已被依法行政罰款。據悉,液化氣罐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極易發(fā)生爆燃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運送液化氣罐必須使用經過嚴格檢驗的專屬車輛,同時駕駛員一定要取得危險品運輸相關資格證書才可以上道路行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