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房東為了“簡化”租賃程序,對承租人身份信息和租房用途不聞不問,這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他們可能利用租賃房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連日來,鯉南派出所開展轄區出租房屋安全大檢查行動,依法查處3起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案件。 巡邏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轄區內轄區出租房屋房東劉某、林某、鄭某將房屋出租后,未依法將租戶信息向公安機關報備。民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當場對3名房東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對房東進行相關法律法規教育,要求房東今后一定要及時對新增的租戶進行登記,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該所民警表示,房屋出租人應當自租賃合同訂立之日起7日內登記信息。登記渠道包括: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申報;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出租住房的,可以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經營者申報;通過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轉報;通過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轉報。 據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7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