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仙游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充分發揮司法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高度重視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依法審判各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不斷加強和創新生態環境審判工作,全力打造生態環境司法品牌。 ■提升生態司法質效水平 深化改革,提升生態司法質效水平。2019年內設機構改革后,該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優化審判團隊模式,合理調配司法資源,組建“1+1+N”生態審判團隊,推進“三合一”審判機制,歸口審理涉生態刑事案件、行政審查案件、再審案件及源頭鄉鎮民事案件,大力推進繁簡分流,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審判專業化水平。 該院生態環境審判庭著眼于重點領域治理,狠抓重點生態問題整治,從嚴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2017年以來,共受理涉生態刑事案件147件218人,審結144件215人,重點打擊涉及象牙等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犯罪90件149人。2020年依法判決全市首起涉野生動物刑附民公益訴訟案。對破壞木蘭溪水域各類案件實施集約審理,高度重視打擊破壞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的刑事犯罪。2019年審結全縣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被省高院收錄“水資源司法保護十大案例”,充分保障木蘭溪流域生態安全。 ■著力創建生態司法品牌 仙游縣人民法院落實生態環境一體化治理機制,延伸審判職能,推進生態司法保護品牌建設,著力打造具有仙游地域特色的“生態司法樣本”。 該院強化自然生態修復,成立涉林糾紛訴前調解辦公室,與司法局、林業局等部門共同推廣“補植復綠”機制,貫徹“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誰受損、誰受益”的原則,以引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通過繳納生態補償金的方式,進行恢復性補償工作,切實降低生態環境破壞的損害程度。2017年以來,共收取生態修復補償金86.52余萬元。 該院成立駐縣河長辦法官工作室,主動攜手檢察院、水利局等部門開展增殖放流苗種系列修復活動和對非法采礦點進行生態修復工作,將補植復綠經驗延伸到涉水領域、運用于河道,構建生態修復全程跟蹤、全程參與的機制。創新“固壩填石”河道修復模式,該模式入選“福建生態環境司法十大修復模式”。 此外,該院率先開展生態審判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銜接工作,充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形成數據信息庫,通過工作協作、提前介入、數據提供、審中核實、結果反饋等多項銜接機制,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提供司法支撐和保障。 ■營造法治宣教良好氛圍 該院豐富法治宣教載體,2021年4月在上游的木蘭溪源頭掛牌成立“仙游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巡回審判點”,與2020年7月在下游的水文化展示廳成立的巡回審判點相呼應,結合“三再”活動調研走訪木蘭溪全流域及周邊鄉鎮,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沿岸群眾旁聽濫伐林木罪等案庭審過程,凝聚生態保護共識。 該院成立青年志愿者法治宣傳服務隊,組織木蘭溪流域防汛演練,發動法官共建“法官林”近1公頃,開展宣傳教育活動30余場次,發放宣傳手冊1萬余冊。在木蘭溪流域設立生態“一館一廳三基地”,形成生態修復、法治宣傳、警示教育為一體的特色生態項目,邀請群眾參觀展廳、基地1500余人次。該項目成功入選“福建生態環境司法十佳百優”中的“十個體驗基地”,在2020年省人大領導調研時給予充分肯定。 同時,依托仙游縣人民法院“一網兩微六端”新媒體矩陣,廣泛宣傳生態保護的目的意義,發布新聞宣傳文章25篇,閱讀量共計10751人次,累計宣傳受眾達約2.6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