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周歲法定年齡是不允許考取駕駛證。近日,有一群少年,尚未成年卻無證駕駛租來的車輛,結果釀成了交通事故。 當天下午,鄭某威(14歲)無證駕駛轎車承載黃某南(16歲)、黃某廣(15歲),陳某濠(15歲)、吳某洲(15歲)行經木蘭大道后莊路段,由于車速過快且操作不當,車輛失控撞上路邊緣樹木,失控側滑到路邊田地中,造成車內人員不同程度受傷,車輛損毀嚴重,現場一片狼藉(如圖)。榜頭交警中隊民警趕到現場發現,該小轎車還是租賃的。 經調查了解到,事故中的車輛是車主出租給一個郭姓男子,郭姓男子又轉租給事故中的未成年人黃某南。黃某南駕駛該車輛相繼承載黃某廣、鄭某威、陳某濠、吳某洲四人到榜頭鎮后莊區試車。幾人稱疫情期間無法出門,即將解封,所以約上“小伙伴”一起去兜風。期間,鄭某威提出也要駕駛該車“玩玩”,沒想到才行駛幾百米的距離就發生了上述事故,導致車內人員不同程度的受傷及樹木、田地農作物及車輛損壞。 對于鄭某威無證駕駛操作不當發生的交通事故,由警方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轉租人郭姓男子在明知黃某南未達申領駕駛機動車資格年齡的情況下,仍允許黃某南駕駛其機動車,對事故的發生亦有一定過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之規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警方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甚至可能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