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河長辦、檢察院及永泰縣河長辦、檢察院共同簽訂了《關于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加強大樟溪水質保護跨域協作的意見》,依托“四市五縣”環戴云山生態保護司法聯盟機制,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實施水質保護跨域聯動協作,共護水清河暢。 會前,與會人員前往木蘭溪水文化中心,共同觀看木蘭溪流域系統治理紀錄片,感受仙游縣近年來木蘭溪流域系統治理歷程。隨后,舉行意見會簽儀式及治水護河交流研討會。雙方對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達成共識,簽訂了《關于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加強大樟溪水質保護跨域協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嚴厲打擊懲治危害水質的刑事犯罪,積極推動水質保護相關生態修復,切實加強生態環境損害索賠和民事公益訴訟求償協作,有效開展涉河涉水行政公益訴訟互鑒互動,聯合推動影響大樟溪水質問題綜合治理,共同參與調解跨域生態環境損害及權屬糾紛,健全大樟溪保護檢察協作的組織保障機制,通過建立“四個一”(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檢察長聯合巡河,一場水環境保護聯合宣傳,一堂治水理論與檢察時間交流研討,一份水質保護檢察共治年度報告),把跨區域檢察協作落到實處。 圖為協議簽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