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仙游縣城市管理局依法對一家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的企業立案處罰,依法對其非法收運“地溝油”的行為罰款3萬元。 10月31日,該局在開展餐廚垃圾規范收集、運輸巡查執法行動時,發現這家企業員工駕駛一輛小貨車在某餐廳收集餐廚廢棄油脂(俗稱“地溝油”)。車上30個藍色大水桶均裝有餐廚垃圾“地溝油”,該企業無法提供從事收集、運輸城市生活垃圾的相關許可手續。執法人員當即對該車輛進行證據保存,并立案調查。 該局環境衛生執法隊負責人林雋宇表示,根據住建部《城市生活垃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企業,應當取得相關服務許可證”,該企業未經批準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活動,該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3萬元的罰款,并將所收集的“地溝油”收繳進行無害化處理。 林雋宇介紹,“地溝油”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和各類油水混合物的總體,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衛健委確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強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規范化收運,是防止廢棄食用油脂被不法分子重新加工回流餐桌的重要屏障。他呼吁,廣大群眾和餐飲企業一定要將“地溝油”交給合法的收運單位收集、運輸和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