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7月2日起,我市對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 我市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雙繳存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70萬元調整為8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維持不變。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在現行我市最高貸款額度的基礎上上浮10萬元,即雙繳存職工90萬元,單繳存職工60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進行調整。由“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當前職工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當前的月繳存金額×當前至法定退休之日的總月數×1×流動性調節系數”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當前職工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申請貸款前6個月月繳存平均額×當前至法定退休之日的總月數×1×流動性調節系數”。 此外,貸款額度測算中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也進行了調整。流動性調節系數根據連續3個月個貸使用率分階段動態調控。 |